专业诚信,竭诚为您服务!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合同效力

分享到:0

        附条件合同的生效问题

    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附条件合同的生效问题等相关知识,并提供专业律师免费法律解答。

    对附条件合同效力的规定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释义:本条是对附条件合同效力的规定。

    根据本条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条件,即附条件的合同。所谓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条件的合同。

    所附条件是指合同当事人自己约定的、未来有可能发生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事实。所附条件有以下特点...>>全文

    附条件的合同什么时候才生效

    网友提问:

    我朋友跟我说如果他明年考上大学就把他的一辆自行车送给我,我很高兴,我现在就急用自行车,我提出去拿车,可是我朋友说那是附条件的合同,还没有生效不能拿车给我。我就不明白附条件的合同要在什么时候才生效?

    网律师解答:

    那是附条件的合同,这样的合同是在未来的条件出现的时候合同才生效的。

    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来作为合同的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根据。

    条件具有限制合同效力的作用,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过去的、已经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否则毫无意义。

    2、条件是不确定的事实,这就是说,条件是将来是否发生,当事人虽不能肯定的。如果在合同成立时,当事人已经确定作为条件的事实必然发生,则实...>>全文

    附条件合同生效条件

    附条件合同的条件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第一,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条件具有不确定性。

    第二,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自己选定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是由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它是合同中的任意条款而非法定条款。

    第三,条件必须是合法的。当事人不得以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事实或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作为合同的附条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违反法律规定,应当认定民事行为无效。

    第四,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附条件合同的种类:生效条件,又称延缓条件。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只有当某一条件成就时才生效的合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虽已成立,但其效力并不立即发生,而是处于停止状态,直到条件成就时才生效。故有延缓或停止合同生效的作用。如:张某的叔叔与其约定,如果张某考上某名牌大学,叔叔就给他一笔能够周游世界的费用。再如,甲乙双方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当此房前修好一条道路时,甲将房屋卖给乙。由此看出,考上某名牌大学和房前修一条马路应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如果没有这一条件限制,就有可能当时发生了赠与或买卖的事实,有了这一条件...>>全文

    其他相关文章阅读:

    附条件合同的概述

    合同法上的附随义务解读

    附条件合同与附期限合同的区别与联系

    借用合同相关概述

    关于借用合同相关知识的咨询

  如果您也有相关法律咨询,请点击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CONTACT INFORMATION

  • 雷晶
  • 手机:18636669457
  • Q 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邮箱:554023288@qq.com
  •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清控创新基地B座二层北京市京师(太原)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