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诚信,竭诚为您服务!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合同订立

分享到:0
化工行业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审计规定 全文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审计的若干规定》,结合化工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化工审计机构对承包经营合同双方进行审计监督,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严肃财经纪律和承包经营合同,促进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健康发展第三条凡企业内部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并实行独立核算的内部承包单位,均属承包经营责任审计的范围第四条化工审计机构实行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审计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企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章制度;企业依法签定的内部承包经营合同等第五条化工行业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审计由承包单位的上一级化工审计机构进行审计,采取就地审计的方式进行第六条化工行业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审计的内容(一)、内部承包经营合同订立前后,监督核实承包单位资产、负债状况,提出书面报告,作为承包基数和划清经济责任的依据(二)、内部承包经营合同执行期间,审查年度决算,作为年度合同兑现的依据主要审计内容1.内部承包经营合同规定的年度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其真实性和正确性2.财务收支,会计核算是否合规,合法3.效益工资,奖励是否按照承包经营合同规定的比例正确计算4.应上交的各种税、费、利是否及时足额上交5.其它审计事项(三)、内部承包经营合同执行期满的经营者,应对其承包责任进行审计主要审计内容1.承包期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其真实性和正确性2.承包期财务收支,会计核算是否合规,合法3.承包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4.承包期有无重大事故,有无决策失误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5.其它审计事项第七条化工行业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审计的程序,按照审计工作程序执行第八条不经承包单位上一级化工审计机构审计,不得兑现合同;不经承包单位上一级化工审计机构审计的承包经营者,不得连任或离任第九条坚持化工审计机构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其它机构、部门或个人不得干涉;被审计单位必须接受审计监督,不得设置任何障碍第十条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第十一条各省(市、区)化工厅(局)、总公司、部属单位、地方各化工企业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审计署驻化学工业部审计局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一年制定的《化工企业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审计办法》同时废止

联系方式CONTACT INFORMATION

  • 雷晶
  • 手机:18636669457
  • Q 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邮箱:554023288@qq.com
  •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清控创新基地B座二层北京市京师(太原)律师事务所